《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八不准”包括:不准在教学上敷衍塞责,误人子弟;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学生和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
时间:2024-11-18 14:20栏目:幼儿/小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