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信 1、成年育龄妇女(18 周岁-49 周岁)应当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您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您在钱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乡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您的《流动人口婚育...
时间:2024-11-21 08:24栏目: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信篇一流动人口朋友们: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XX县区人口计生委向您和您的家人拜年了。真诚祝愿你们新陈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感谢你们为我们去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
时间:2024-11-19 11:57栏目: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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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6 06:50栏目: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