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延续、变更准备工作及申请程序 法定依据: 国务院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办理程序: 1、业务科室收到上述完整资料后,进行初审、会审; 2、审查合格的,由分管局长签发《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审...
时间:2025-04-19 12:26栏目:行业资料
采矿权延续、变更准备工作及申请程序 一、XX 县区范围的划定申请和审批 依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 XX 县区范围。 (一)XX 县区范围的申...
时间:2025-02-21 10:12栏目:综合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