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实施意见各市、区司法局,高区司法办、经区司法局、工业XX县区社会事业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司法部、省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20XX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市政法综治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人民调解法》,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任务目标(一)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活动。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块块排查与条条排查相结合,形成全区域覆盖、全天候监控的网格化实时排查工作格局。村(居)调委会、乡镇(街道)调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负责排查本辖区、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患维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生产经营、物业管理等领域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细致排查越级上访、涉黑涉毒等苗头线索,切实摸清存在的治安隐患,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和预测预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介入早。(二)集中力量开展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认真制定方案,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做到有领导包案、有专人负责、有调处时限。一般性纠纷要及时就地化解;疑难复杂纠纷要协第1页共5页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在调解纠纷过程中,人民调解组织要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为开展重大活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服务。积极开展预防激化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综合运用教育、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内部和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起矛盾激化、群体性事件和到省进京上访事件。(三)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能。认真研究把握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调防结合、归类化解,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通过专项活动,使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加畅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多年积累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巩固和扩大“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成效,建设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壮大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培育人民调解员职业精神,提高业务技能。通过专项活动,村(居)调委会充实完善,乡镇(街道)调委会巩固提高,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普遍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加快发展;调解质量不断提升,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三、方法步骤活动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全市政法综治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迅速把思想统一到省厅、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投身到活动当中。要充分利用电视、第2页共5页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10月)。要组织广大基层司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