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安置帮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相应的对策,更好地推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近期,笔者就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谈几点粗浅的仔细,供领导决策和参考。一、**县安置帮教工作的现状近年来,**县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在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建设情况。**县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狠抓组织和工作责任的落实,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成员单位由县直机关工委、工会、妇联、团委和公安、工商、税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在全县 22 个镇(乡、街道)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具体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负责,基本实现了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都有人管,有人帮,有人教。二、**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尽管实行了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丰富了帮教形式,拓展了安置渠道,积极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安置帮教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认识不足。少数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不够,对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认识不足。各级综治部门虽然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内容,但所占的分值不多,比例不大。管理上政出多门,管事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事,管人管事的又不管钱,还没有形成一个好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衔接与齐抓共管机制。社会各界普遍对刑释解教人员存在着卑视和偏见,一些单位和企业不愿接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二)司法力量不足。虽然明确了基层司法所为县司法局与镇(乡、街道)双重管理的副科级单位,但由于多种原因,只是公开选拔了司法所所长,但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迟迟没有收编到位,都还是由镇( 乡、街道)干部兼任,除了安置帮教工作外,还要承担镇(乡、街道)的综治、访、计生、土管等其它工作任务。而** 县每年接送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在 200 人左右,安置帮教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人力明显不足,直接影响到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序开展。(三)工作经费不足。虽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文件规定,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