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在这新春佳节渐趋临近、全市各项工作非常繁忙之际,今日我和三元、国根、生根、建清、文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就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机制构建工作到**来进行专题调研,这是继洛市、袁渡专题调研之后的第三次调研,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进展农村公益事业的信心与决心。刚才,听了几位同志的发言,都讲得很好,在认识上有高度,对于具体操作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建议,听了以后很有触动、很有感悟。特别是我们还一起参观了港下村农民捐资修建的通村公路,这种农民自己动员、集体参加进展农村公益事业的做法很好,值得总结推广。下面,在大家发言的基础上,我再谈几点看法。一、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高度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意识是行动的指南。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机制真正见成效、有实效,必须站在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从大家的发言尤其是乡镇同志的发言来看,应该说,大家的思想认识有高度,形成了共识,而且对具体操作程序的把握,尤其是对具体原则的把握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与提升。构建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新机制,其内涵和意义绝不仅仅在于政府拿多少钱来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进展,也不仅仅在于农村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 筹资的简单退出,更不能简单等同于减轻农民负担,其深远而重大的意义至少体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加速阳光财政公共化进程。胡锦涛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进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长期以来,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影响,我国城乡之间经济进展不平衡问题突出,甚至有一段时间还在加剧,差距越拉越大,在某种意义上说确实“”是 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持续增强,这种状况必将逐步改“”变,国家必定将拿出更多的财力用于扶持 三农 进展。对此,我们务必要有清醒认识,切实认识到,今后的阳光财政将更多地体现为农民财政,国家财税增量部分理应也必将更多地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对此,我们唯有早认识、早行动,农民才能早受益,农村才能早变化,农业才能早进展。二是有利于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是统筹城乡进展的重要内容、重大课题,而加速农村公益事业是其中的应有之义。我们过去常讲新农村建设不能忽视集镇建设,同样,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