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现状调研报告乡镇民政机构现状及进展建议“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 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 的重要职责,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群众,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干部去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怀和温暖,也只有通过基层民政干部才能送到千家万户,因此,可以说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重心也在基层,但民政工作最薄弱的部位恰恰也在基层,这是长期困扰民政部门的一大难题
特别是近年来,民政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同时,随着乡镇规模的逐步扩大,乡镇服务的民政对象日益增多,基层民政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艰巨,工作压力日益增大,基层民政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现行机构、人员、法律规范化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制约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快速、健康进展
因此,在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对全县基层民政机构的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一些进展建议
一、乡镇民政机构现状**县 12 个乡镇均设有民政办,共有民政工作人员 27 名
姚村乡、幸福乡、东夏镇民政办只有 1 名工作人员
涛城镇民政办现有的 3 名工作人员均为聘用人员,没有正式编制
全县 27 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中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 8 人,占 29
63%,以民政工作为主,兼有其他工作的 19 人,占 70
37%;从事民政工作 5 年以下的 16 人(其中不足 3 年的有9 人,不足 1 年的有 3 人),占 59
26% , 6-10 年的 6 人,占 22
22%,10 年以上的 5 人(其中有 1 人 50 岁以上,有 3 人是聘用的),占 18
52%;有行政编制 11 人,占40
74%,有事业编制 8 人,占 29
63%,聘用 7 “”人(含 三支一扶 1 人),占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