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方案***县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各相关食品企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78号和省、市、县级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巩固前一阶段取得的治理整顿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成都“美食之都”、“食品放心城”,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以白酒、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调味品等为重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禁超限”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整治“假冒伪劣”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薄弱环节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做好论坛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保障论坛期间食品安全。二、组织领导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我局成立了**县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三、目标任务教育治理主要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通过教育和治理,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的良好形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一)排查整治重点此次专项行动的加工食品排查整治的重点包括:1、肉及肉制品。排查“瘦肉精”、工业明胶、病死畜禽肉、第1页共5页抗生素等问题。2、食用植物油:排查“地沟油”、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以及掺假等问题。3、白酒。排查白酒非法添加甜味剂,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问题。4、调味品。排查违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酸水解蛋白等问题。(二)突出风险,严查严整(一)全面排查整治生产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各地要将此次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同省局已部署开展的各项专项治理整顿有机结合,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质监食〔2012〕142号)、《关于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闽质监发电〔2012〕36号)、《关于对全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闽质监食〔2012〕173号)、《关于印发〈XX省质监系统开展酒类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质监执〔2012〕151号,以下简称151号文)及严查罗丹明b、工业盐等专项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各基层局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参照执行,食品添加剂企业按173号文要求执行)要求进行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企业自查、监督检查记录由县级局存档备查,检查表统一按省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质监食〔2011〕220号)附件2、4格式)。检查的重点应包括企业原辅料采购查验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过程管理制度、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及培训制度等关键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及142号文、36号明电、173号文和151号文明确的相关产品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总局“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查处,确保问题整改及时,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惩治。第2页共5页(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产品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省局将在《2012年XX省加工食品常规风险监测方案》(闽质监食〔2012〕69号)的基础上,针对总局《实施方案》明确的排查整治重点,增加常规监测的产品种类、项目和频次(调整后的方案另行下发)。各地要确保省局常规监测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在确保监测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的重点隐患、重点风险,进一步优化抽检任务安排,突出高风险监测对象,确保监测效果最大化。同时,在整治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原料及半成品的监测抽检,当发现食品企业存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