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县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县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xxx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xx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以严格保护一江清水为核心,围绕长江经济带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努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绿色发展先行区。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江干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沿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功能逐步增强,水资源实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得到巩固提升。沿江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国省市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全面完成重点企业园区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改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全面淘汰排放不达标船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排放标准。沿江生态系统功能逐步增强。全面实现已拆除非法码头生态复绿,重要江河水生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不断完善。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资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化巩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成果。保障重要河流和湖泊基本生态用水,建立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三、重点任务(一)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1.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实施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细化管制范围,严格管控空间开发利用。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照相关要求在**江干流周边一定范围划定生态缓冲带,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行为。开展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严格控制与长江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积极腾退受侵占的高价值生态区域,大力保护修复沿河湿地生态系统,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配合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做好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信息共享系统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以下均需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流域整体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细化控制单元,明确考核断面,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结合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流域控制单元管理体系。2020年年底前,完成控制单元划分,确定控制单元考核断面和生态环境管控目标。〔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3.整治劣Ⅴ类水体。全面排查、整治岷江支流劣Ⅴ类水体,以洛江溪等污染较重的流域为重点,综合施策,力争2020年年底前消除劣Ⅴ类水体。〔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二)加强水污染治理1.优化调整工业布局。全面开展**江及主要支流“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着力解决沿江沿河企业布局不合理问题,严禁在**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印染、制革、有色金属、涉磷项目。严禁新建中重度污染的化工、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上游严控新增磷矿开采项目。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强化“三线一单”约束力,全面整治完毕重污染落后工艺和设备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和重污染项目。〔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2.规范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都应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