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一、从政治的高度看,学校安全工作是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在学校工作的具体内容近年来,党中央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号召,我们整个国家都在进行和谐社会的建设工作。和谐社会,简要地说,就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和谐社会组成要素的角度不尽相同,但必须以人为基本要素。不管是个体的人,还是一个国家的人民,还是整体的人类,首先要有健康的生命与心态、行为,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状态,要有安全的环境,才能很好地进行其他的工作,才能创造与发展,换言之为“有安全,才有其他”。中央提出“和谐社会”这个理念,既是对人类生存观与发展观的精髓表述,更是适应了时代的需要、人民的需要。教育部门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学校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校园”的建设。“和谐校园”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谐的人际环境、和谐的文化,其中包括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关系,努力形成师生和同志间互帮互助、同心协力、共创发展的融洽氛围;其次是指和谐的“人物关系”: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能够处于一种有序而安全的呈现状态,师生能够安全地运用这些有序而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的教育教学对象是学生,不同的学生来自千家万户。学生的安全,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事情:学生安全了,家长放心,学校顺心,政府安心;学生不安全,家长伤心,学校闹心,政府烦心。另外,稳定的教师队伍,安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融洽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都对和谐校园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的安全工作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引起校园的波动、学校所在地区的社会局面的颤动。校园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世外桃源,建设了一个和谐的校园,就为千家万户的和谐、社会的和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校园都变成危险地带,社会也就难以和谐了。二、从法律的角度看,学校安全工作是依法治校的重要表现这几年来,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等法律的实施,进一步充实了依法治国的内容。在依法治国的良好环境下,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从法律上讲,依法治校体现一种法律关系,即依法治校必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大要素组成,依法治校的主体是指以各种方式参加这一法律关系,并在其中享受权利和义务的当事人,它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等。这些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有哪些?必须由法律来确认和规范,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加以保障。这就是依法治校的内容,也是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依法治校的客体主要指治理学校的物,即一切保障设施,以及当事人的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等。学校日常工作的内容很多,但都必须以“安全”为依归。学校日常工作如果没有了安全,依法治校就会变成一句空话。三、从人性的角度看,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人文关怀的核心内涵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就是育人工作。育人工作做得如何,除了刚性的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得怎样,还要看这个学校柔性的人文关怀氛围怎样。俗话说“医者父母心”,“教者”也有“父母心”,这个“父母心”就是学校与教师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教师的人文关怀,简单地说就是教师的职业道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第二条“爱岗敬业”中有这样的内容:“教书育人,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第三条“热爱学生”中有这样的内容:“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这些具体内容概括起来,其核心内涵就是“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现在很多学校都提“以人为本”,“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就是真正的“本”。学生是学校的教育教学对象,安全关爱是关爱学生的基石与核心。学校没有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其它方面的关爱也难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