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考核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精神,按照《吉林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吉林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意义目的吉林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旨在通过考核引导和督促学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大课间及课外体育锻炼,提高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效,充分发挥体育与健康学科在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中的作用,促进学生体育运动成绩达到《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评价标准,使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考核对象从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照本方案执行。其他年级学生继续按《吉林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吉市教发〔2017〕81号)执行。2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吉林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按照七年级、八年级过程性评价考核各10分,满分20分,计入中考总分。每学年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考核由三部分组成:(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满分2分,八年级上学期、九年级上学期的测试成绩分别计入七年级、八年级学年成绩,七年级上学期的测试成绩仅上报国家数据库。(二)运动参与考核,重点考核学生体育课出勤情况,满分4分;(三)运动技能考核,重点考核学生运动技能的掌握情况,满分4分。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考核在七年级至八年级进行,共4个学期,九年级不进行过程性考核。分值分配如下:时间体质健康运动参与运动技能七年级上学期――22七年级下学期――22八年级上学期2(八年级测试成绩)七年级总成绩:10分八年级上学期――22八年级下学期――22九年级上学期2(九年级测试成绩)八年级总成绩:10分3表1: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考核分值表学校要如实保留学生每学期的考核成绩,最后一学期的考核成绩确定后,4个学期考核成绩累加,即为学生过程性评价考核最终成绩,满分为20分,不能对小数点后的数字进行取舍。四、评分标准(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进行评定。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总分评定等级(含附加分)为及格以上者,即可获得2分,不及格者为1.8分。(二)运动参与。运动参与主要考核体育课的出勤率,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师要如实记录并根据标准评判成绩。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开齐上足体育课。学生的出勤率只对每学期的前16个教学周(即48学时)进行考核,第17个教学周的出勤率不再考核。每学年4分(上、下学期各2分),满分为4分。表2: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运动参与项目考核分值表学期出勤率X≥80≤60≤X<60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每学期得分21.91.81.6因故不能上课者,家长必须知情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递交请假申请。事假需经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签字同意;病假需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校医、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签字同意;未履行规定手续者,按缺勤记录。同一学期内,履行手续的事假、病假要分别累4计,超过3课时者,超出课时按缺勤记录,各类请假时间累计超过50课时,该项得分为1.5分。因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批准的各项活动而缺勤者,按正常出勤记录。(三)运动技能。1.依据2013年人教版《体育与健康》义务教育教科书评价内容及标准,每学年上学期选取1项考核项目,下学期选取2项考核项目,3项考核内容必须分属于不同的运动类别(田径、体操、武术和球类)。2.考核在教学结束后进行,由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时,参与评价的教师不得低于3人(体育教师、班主任、学生处或教务处相关人员),体育教师负责技评及量评的考核及赋分,班主任及学生处、教务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考核。量评内容要如实记录,按标准评分。学校要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