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程序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县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乡镇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可大体分为四方面内容和二十六项程序进行:一、大会筹备工作(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乡镇召开党委会,初步研究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排换届选举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
(二)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根据党委决定,起草并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其主要内容是:(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3)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产生的办法;(5)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额、选举产生办法
(三)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审批1、发出召开代表大会通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乡镇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XX县区委批复的精神,起草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其主要内容是:(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2)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办法、选举时间要求等;(4)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2、指导代表选举工作第1页共5页选举好出席党中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1)指导党组织按代表分配的名额、结构、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2)指导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3)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后,分别指导各选举单位开好选举代表的党员大会,代表差额不少于20%
代表选举应制订好《选举办法》,严格按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行条例规定执行
3、代表资格审查(1)党委决定成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