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程序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县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乡镇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可大体分为四方面内容和二十六项程序进行:一、大会筹备工作(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乡镇召开党委会,初步研究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排换届选举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二)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根据党委决定,起草并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3)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产生的办法;(5)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额、选举产生办法。(三)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审批1、发出召开代表大会通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乡镇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XX县区委批复的精神,起草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2)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办法、选举时间要求等;(4)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2、指导代表选举工作第1页共5页选举好出席党中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1)指导党组织按代表分配的名额、结构、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2)指导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3)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后,分别指导各选举单位开好选举代表的党员大会,代表差额不少于20%。代表选举应制订好《选举办法》,严格按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行条例规定执行。3、代表资格审查(1)党委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2)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代表选举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3)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四)起草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乡镇党委应把起草党委和党委工作的报告作为党代会筹备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份好的工作报告必然会起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目标,促进工作的作用。党委工作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回顾和总结党委在任期内的工作。包括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委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起草工作报告,必须抓住四个环节。一是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是要突出经济建设中心;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体现地区特色;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起草工作报告,党委要认真分析讨论,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之后提交党委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第2页共5页(五)向县委呈报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县委对党委、纪委组成名额和工作安排的要求,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并向县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六)制订选举办法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准则。选举办法由上届党委制订,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后,再提交各代表组讨论,经主席团汇总修改后,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能出现产生岐义的字名。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实施的方法、程序;选举有效性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