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中学法制课演讲稿远离违法犯罪争当优秀学生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借此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一堂法制教育课,我拟定的课题为《远离违法犯罪,争当优秀学生》。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下面我从“什么是违法犯罪。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加强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几个方面来和同学们共同学习一下。一、什么是违法违法是指一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例如:吸食毒品,聚众赌博,盗窃,骗取或抢夺少量的公私财物,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我们目前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二、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今天在场的各位同学,应该都是未成年人。什么是未成年第1页共7页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同学们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懂得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案例一。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把自己帮进牢房,发人深思。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余元。案例二。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因刘小乐未成年,一审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三、如何远离违法犯罪第2页共7页现代网络的发展是人类科技的进步,我们不得不重视当前不健康的网络给青少年的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曾被公安部a级通辑令通缉的云南大学生马家爵,就是从中学时开始上网,平时很少和同学沟通,形成孤僻性格,受一些色情和恐怖片的影响,为了一点小事他就可以把宿舍的大学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