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大学2012年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基层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推行校务公开是加强高校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2009年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在校党政的领导下,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了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步伐,为打造“阳光工程”,构建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一、重视和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我校各级党政对校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党政议事日程。学校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和校务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协调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事项。今年4月,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校党委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学院、各部门也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充实了院(处)务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工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监督,职能部门负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分配到岗,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具体到人,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公开工作的领导。学校各级单位根据重新修订的《校务公开目录》和《院务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责任,注重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公开工作的强大合力。二、不断完善校务、院(处)务公开制度2009年,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工会认真履行校务公开办公室的职责,多次召开有关会议,结合我校具体实际,贯彻落实省校务公开办《2009年**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参照《**省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试行)》,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学院意见,反复斟酌,数易其稿,重新编制了《**农林大学校务公开目录(修订)》和《**农林大学院务公开目录(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校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办法。建立并规范校务、院(处)务公开网页,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公开内容的上栏、上网。校务公开办拨出专款,统一组织重建了二级公开栏,并认真做好校务公开栏和校务公开档案材料的管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还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三、拓展校务公开的形式,畅通校务公开的渠道2、坚持提案征集、落实与反馈制度。每年教代会召开之前,学校、学院都会根据《**农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农林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征集提案,提案审查委员会在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立案情况,及时将提案的答复及落实情况反馈给代表本人。提案审查督办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提案的跟踪、反馈工作。2007年的教代会共征集提案和建议71件,会后,提案组对提案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递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和落实。教代会提案具体落实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发挥了其在学校重大问题决策中的积极作用。3、建立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反复酝酿,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校中层领导和工会干部意见,校党委研究制发了《关于在教代会中开展民主评议中层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试行)》(闽农林大党综字[2007]7号)。校工会根据校党委文件,制定了《**农林大学教代会民主评议中层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并提交校二届四次教代会暨二届三次工代会审议通过。2009年11月,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了《在教代会民主评议机关中层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草案)》后,决定在今年的教代会上开展领导干部评议工作,校领导带头参加,接受教代会代表的民主评议。工会根据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精神,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改,草拟了《2009年**农林大学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草案)》,将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