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刑杀母读后感 临刑杀母的故事,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非常熟悉,现在依然被人们所作为警示故事而使用。临刑杀母的故事出自《读书镜》十卷,明朝陈继儒所撰。百度上的译文是:宋宣和年间,芒山有一个小偷要行刑,母亲和他诀别。小偷对他的母亲说:我希望像儿时一样再次吸吮母亲的乳汁,死了也没有遗憾了。母亲给予了他,不料小偷却咬断了母亲的乳头,血流了满地,母亲死了。施刑的人说:你为什么这么狠毒。小偷对行刑的人说:我小时候,偷来一棵菜一根柴,我的母亲看见了,却很喜欢我的这种不良行为,导致后来不能约束自己,才有今天的下场。因为怀恨,所以我杀了她。啊。真是与众不同啊。俗话说:教育孩子要从幼儿开始,这话真不假啊。而百度中的阅读启示是:教育孩子,从小做起,爱子更要教子,千万不要爱而不教,一味溺爱,放任自流。这显然跟原文思想是一致的,如果是我们的高考,那么这肯定就是标准答案了。然而卢梭,启蒙时代法国思想家、哲学家、政治理论家和作曲家,在其《爱弥儿》中对临刑杀母却有另外一种解读,原文如下(商务印书馆 1978年 6 月第 1 版第 6-7 页):最初的教育是最为重要的,而这最初的教育无可争辩地是属于妇女的事情:如果造物主要把这件事情交给男子,那他就会给男子以乳汁去哺育小孩。因此,在你的教育论文中多多向妇女们讲一讲,理由是,不仅她们比男子更加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不仅她们在教育上能产生巨大的影响,而且教育的成功对他们的关系也最为密切,因为大多数的寡妇完全是受她们自己的孩子支配的,这些孩子将很清楚地使她们感觉到她们培养他们的方法其效果是好是坏。法律所牵涉的问题,往往多半是财产,而很少涉及人,因为法律的目的是维持安宁,而不是培养道德,所以它不能给母亲以足够的权威。但母亲的地位比父亲的地位更为稳固,她们的任务更为艰巨;家庭之所以能安排得井井有条,也全靠她们的操持;一般来说,她们都是疼爱孩子的。有时候,一个儿子不尊敬他的父亲,多多少少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如果有时候,一个孩子的天性竟泯灭到不尊敬他的母亲,不尊敬在怀中把他抚养起来的人,不第 1 页 共 3 页尊敬用乳汁喂养他的人,不尊敬许多年来忘我地照管他的人,那么,人们就应当赶快像扼死一个不配见天日的怪物那样,扼死这个可恶的人。有人说,做母亲的把她们的孩子娇养坏了。在这点上,她们当然是做的不对,但是同你们使孩子陷于堕落相比较的话,她们的错误还是要小一些的。做母亲的希望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