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疾病或某些特别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精神疾病都是慢性疾病,使用二...
时间:2025-04-09 14:37栏目:行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