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_第1页
1/1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疾病或某些特别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精神疾病都是慢性疾病,使用二类精神药品进行治疗,而且需长期维持治疗,因此,经药事委员会专家讨论决定,二类精神药品在我院门诊针对上述疾病的患者,在处方使用量可延长一个月治疗量,出院带药最多为一个月量,医师在处方上注明理由。艾司唑仑每月不超过 2 盒,阿普唑仑每月不超过3 盒,氯硝西泮每月不超过 3 盒,劳拉西泮、咪达唑仑、地西泮、佐匹克隆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 盒,开具处方医师在处方上注明理由.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