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法律、公司上市地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一、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地区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本规范
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认同公司精神及宗旨,践行公司核心经营管理理念
公司员工要发扬 “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管理理念,实践“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
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职业技能,自觉履行职业责任,注重工作效率
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二)禁止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占有应当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的机会;不准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地位谋取个人利益
2、公司员工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与公司利益有冲突或有冲突可能的公司、单位以任何身份任职,不准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活动
3、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商务决策和有损独立判断的有价馈赠
也不能允许其亲属或第三人接受该类馈赠
员工在商务活动中可以交换非现金礼节性纪念品,但不能因此影响业务正常往来
严禁为商务目的而以任何手段向政府官员提供、给予或承诺给予金钱和其他有价值的物品
公司员工代表公司购买商品应遵循公司的采购政策,在业务往来中不允许进行贿赂、收取回扣或其它诱惑
4、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准泄露或擅自使用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保密信息
5、公司员工及亲属,不得违反章程规定收购公司资产、接受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或贷款担保
(三)公司员工要忠诚于公司,诚实守信,反对出于任何目的的欺骗、作假行为
(四)公司员工要继承弘扬中国石油优秀的职业道德作风
保持说老实话、办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