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争议 合同主要约定:四川高院将位于成都市正府街 108 号综合楼南面的一间面积为 25 平方米的 10 号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乙方)作为营业房使用,期限为 1998 年 1 月 1 日至 1998 年 12 月30 日,租金为每月 3000 元,...
时间:2025-06-07 07:15栏目:行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