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社保中心函〔2024〕52 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零星报销经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省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
时间:2025-04-15 09:37栏目:行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