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秩序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一、组织实施 市容秩序工作的考核由局市容处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海陵分局各中队、执法支队占道办、坡子街整治组。 三、考核方式 由局市容处采取每月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的办法...
时间:2024-12-02 20:30栏目:行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