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之间差额预缴增值的纳税风险及规避之策根据财税[2017]58 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7 年公告第 11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时间:2025-01-31 03:14栏目:行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