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预审规定 第六条 投标资格预审活动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至少选择国家或者本市指定媒介的一家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
时间:2025-03-03 09:09栏目:行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