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悲中心卫生院2024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根据卫生局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和内容,即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具体任务及要求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2、服务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档案终止、移交、封存记录,。3、服务要求。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根据国家有关专项服务法律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法律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电子健康档案应遵循国家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法律规范,逐步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共享。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