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202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2020年,张掖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机关局节能处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节能氛围营造三条主线,抓好任务落实、监督检查、示范宣传等各项工作,有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全市人均能耗较上年下降1.2%、人均用水较上年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上年下降0.4%,节能工作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一、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不断强化公共机构节能保障力全市各公共机构高度重视节—1—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和《张掖市公共机构节能实施办法》等,及时更新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按照责任分工及时调整分管领导、具体工作部门和联络员,尽可能保障节能工作延续性。加强节能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着力提高举办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培训会7场次,参与700余人;组织市直及县区15名工作人员参加国管局举办的第七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远程教育培训工程,全部人员考试合格并结业,其中7名考核优秀,1名被国管局节能司、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评选为优秀学员。二、以监督检查为保障,不断筑牢公共机构节能约束力(一)持续规范能耗统计工作。强化能耗计量、统计台账、—2—数据统计及分析,进一步完善能耗数据统计指标,下发《2020年张掖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四个季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工作,适时汇总、分析,按时、保质上报,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报表工作。组织召开线上节能数据会审会,分析年度能耗变化趋势,保证各项指标数据的完整性、匹配性和合理性。广泛征求《甘肃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意见建议,对接反馈省节能处、兰交大(编制单位),为下一步开展节能工作打好基础。根据2018年全年能耗统计报表和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将张掖市2018年度重点用能单位19家调整为8家,有效降低了重点能耗单位监测难度。(二)坚持强化督查考核手段。对6县区65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通过查—3—阅资料、实地查看,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年底对市直41个部门及6县区实施节能工作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的方式,对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各县区及各公共机构持续强化工作领导,将公共节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其中6县区均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并与所辖公共机构签订了节能考核目标责任书,其中临泽、高台、民乐、肃南县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市林草局、教育局、卫健委等部分市直公共机构对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公共机构实施了严格的节能督查考核,做到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有力的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以示范改造为关键,不—4—断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引领力(一)深化示范单位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创建的引领表率作用,强化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指导监督,2020年先后创建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家。表彰奖励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13家、先进个人29名。制定下发《张掖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完成20家市级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验收命名工作。会同市水务局积极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新增5家县区级单位被授予市级节水型单位称号。截止2020年底,市直属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12家,占市直属机关总数的30%,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3家,占市直属事业单位总数的0.15%,全市共有96家节水型先进单位或示范单位。(二)打造节能工作样板。—5—我局为示范创建单位更换节能灯具3600只。2019年市直公共机构高效光源使用率达92.8%,县区达到83.7%。配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市公共机构中抽取2家(高台三中、临泽四中)开展能源审计和水平衡测试工作,经审计,2家公共机构能源及水资源利用均达国家标准,能耗、水耗远低于行业用能平均水平。各县区、市直公共机构均高度重视节水改造,努力在推广节水器具上下功夫,结合实际,对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