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的生效摘要: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生效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使合同发生了法律效力,能够使当事人达到其所期望的效果,而且在于它与一系列的合同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如与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产生拘束力,从而实现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则合同等于一纸空文,当事人也就失去了订约目的
从实践来看,如果当事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订立合同,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则这些合同一旦成立便会自然产生法律拘束力;从法律上来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要件也是不同的,合同生效的要件使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即使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生效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我们都应当很好地把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生效的要件及其效力,只有这样订约当事人才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合同确实可以达到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
关键词: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效力一 前言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第 44 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的生效,便意味着合同的有效,亦即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有的认为有效与生效在侧重点上有别,有效与否重在对合同定性,是对处于某一状态合同的法律性质进行评价,即在该时合同是否有值得法律保护的理由存在
而合同生效与否侧重在合同某时段是否已有受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即一方有无依合同请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权利存在
因而,生效与否应以有效与否为前提,有效要件全部具备的情况下合同也即发生效力,合同有效要件未具备的合同必然不生效
①我认为对有效与生效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