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一、适用范围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危险货物泄漏,可能引起香香人员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的,适用于本预案。二、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车队、办公室及安全主管负责人担任。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讨论制定处置对策,并负责事故处置的指挥工作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工作。三、事故报告制度(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 6 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主管,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量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4、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三)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四、现场处置程序(一)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实行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三)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在接到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事故情况初步调查和事故的应急善后工作。五、事故处理制度(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由车队、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交警、安监、公管、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企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根据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预案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为仔细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我公司结合道路运输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预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