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YHJ前言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以下简称圪针崖底村办煤矿)位于永兴乡圪针崖底村,是在原神木县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的基础上进行单井扩大整合。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06)26号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陕政函(2007)167号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为该批复的Z55整合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矿采划(2008)49号文”关于划定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煤矿整合后东西宽约1.6km,南北长约2.0km,面积2.7382km2,批准开采煤层为5-2煤层,整合后矿井规模为0.30Mt/a,服务年限12.2年。新工业场地利用井田西南边界原工业场地进行改造,占地2.46hm2。工程总投资10136.72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85.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8%。2009年3月陕西省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项目煤炭资-1-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YHJ源整合实施方案开采设计说明书,2010年2月陕西省煤炭工业局陕煤局发(2010)29号文对该整合方案开采设计进行了批复。2010年5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7月16日,榆林市环境保护局以“榆政环发〔2010〕151号”《关于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30万t/a)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予以批复。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始动工,2012年8月地面及井下工程已基本建成,2014年1月26日榆林市能源局榆政能发(2014)18号文同意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2014年7月23日,榆政能发(2014)151号文同意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2014年11月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完成项目环境监理报告。2014年12月16日,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榆政环函【2014】721号文同意项目进入环境保护试生产阶段。2014年12月20日,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委托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承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工作。-2-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YHJ接受委托后,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的信息和资料,确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实施方案。根据项目验收调查实施方案,我站技术人员于2014年11月24日—27日现场调查,查阅了与竣工环保验收相关的项目设计、环境监理、水保方案、生态治理等技术资料,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现场调查,对受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和项目污染源进行采样监测,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报告编制过程,得到了榆林市环境保护局、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致谢。-3-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YHJ1.总则1.1编制依据1.1.1国家法律、法规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⑼《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⑾《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⑿《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4-神木县永兴乡圪针崖底村办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0.3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YHJ法》(2008年);⒀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⒁国务院令第257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