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天水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天水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缑海荣联系人缑海荣通讯地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南区7号路联系电话13909383001传真邮政编码741020建设地点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南区立项审批部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文号天经开备[2015]34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别及代码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37714.3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24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万元)预见投产日期项目内容及规模:1、项目建设背景我国传统建筑砂浆的生产,是在现场由施工单位自行拌制的。随着建筑业技术发展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提高,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日益显露出其固有的缺陷,即砂浆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下,环境污染大,这与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格格不入。因此取消现场拌制砂浆,采用工业化生产的砂浆势在必行。天水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南区,公司成立于2010年,公司新建新型材料产业园项目,包括年产80万m3高性能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年产2×3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项目两条生产线。充分利用公司在场地西侧的原有年生产200吨机制砂项目,作为本项目的原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天水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对建设工程进行了全面调查,搞清工程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对其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价,结合工程区域环境特征,编制完成了《天水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境管理和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2、编制依据2.1法律、法规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⑼《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修正)》(2004年6月4日);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2.2技术依据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⑸《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610-2016)⑺《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号)。2.3项目依据⑴《天水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天水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1月。⑵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3、环境功能区划3.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界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园区,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按二类区要求。3.2声环境功能区划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园区,评价区噪声按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3.3地表水功能区划项目区周围水体为渭河。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号)规定,渭河秦城过渡段为Ⅲ类水域,执行地表水质量Ⅲ类标准。本项目水功能区划图见图1。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生产项目,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