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农村债务工作会发言同志们: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的重大意义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自上个世纪90年代我县深入开展了“普九”工作,并于1999年12月顺利通过了全省验收。“普九”目标的全面实现,是我县教育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跨越,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0年至2005年间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更是我县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但是,由于受县、乡(镇)、村、学校财力不足的制约,形成了一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取消了教育集资和农村教育费附加,县、乡(镇)、村没有了偿债资金来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也因此长期沉淀了下来,并且连本带利,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日趋严重,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我认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有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多年来,我县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举全县之力重教、支教、兴教,有力地推进了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但也应看到,由于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得不到有效的化解,不少学校无法摆脱“年年还债、年年欠债”的困境,学校领导无法集中精力抓教育教学工作,有的地方甚至还发生被债主封堵校门等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成为困扰我县教育发展的难题。因此,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强县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二是有利于减轻财政包袱。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实行的是“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落实义务教育办学经费是县政府的重要职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负债,虽就举债主体而言,是学校或乡村,不是财政,但从全县的角度来讲,教育的负债也是财政的负债。此次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中央和省将给予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第1页共4页由于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向省财政争取转移支付的结果比较理想,全县共争取化债补助672万元,占债务余额的89.96%,高于省的平均水平16.7个百分点。应该说,上级对我们的转移支付还是给予了倾斜和照顾。因此,我们一定要珍惜机遇、抓住机会,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科学运作到位,切实做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切实减轻教育包袱、减轻财政负担,彻底甩掉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这个历史包袱。三是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将科教兴国作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首要战略,把教育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义务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没有义务教育的和谐,就没有教育的和谐,也谈不上整个社会的和谐。因此,彻底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减轻群众负担,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的基础工作此次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就全县而言,涉及到113个债务主体,其中2个乡(镇)政府、18所中小学、93个村民委员会;565个债务项目。我们一定要在把握好政策的基础上,扎实工作,真正把这一惠及人民的好事办好。具体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时间及化解范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是指从198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间县、乡(镇)、村和中小学校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而发生的并且经市审计认定和省综改办审核锁定的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包括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和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二是明确偿债资金支付程序。偿债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建立债权人申请和偿债资金支付审核制度,债权人提出偿债申请,经中小学、村委会、乡(镇)政府、县化债办等单位审核无误后,由县财政国库直接第2页共4页支付到债权人。三是明确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债务公示制。公示制是加强群众监督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对县化债办再核实的每笔债务名称、发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