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2016〕116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秘〔2017〕34号)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我县县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努力建设绿色xx。(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二)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第1页共13页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在整合现有相关土壤调查数据和充分了解土地利用情况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化工、电镀、制革、制药、铅酸电池等重点行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为重点,以疑似污染地块为重点调查对象,科学制定详查方案,2017年启动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9年底前完成污染区农产品质量的监测、分析,完成污染土壤对农产品影响分析报告;2020年底前,完成划分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和农业生产禁止区划定。完成对重点污染企业关闭、搬迁等整治工作。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委、县卫计委等参与,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在耕地、林草地和污染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及周边、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及污水灌溉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设置。开展土壤监测工作,基本形成土壤理化指标、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国土局、县农委等参与)3.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2018年底前,建立全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建立环境保护、农业、国土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间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等信息共享机制,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第2页共13页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委、县卫计委、县林业局等参与)(二)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4.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