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发言稿XX县区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首都城市形象,根据《首都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XX县区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2011至2015年)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为主题,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持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并建立完善文明出行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首都城市文明形象,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
二、组织领导(一)XX县区文明交通行动领导小组
由区安委会主任、副区长祝自河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糜柏杨,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明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牵头单位
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区交通安全委员会
(三)成员单位
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社会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流管办、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公路分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交通支队、消防支队,驻区部队、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秦铁路茶坞工务段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相关社会团体
(四)区文明交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由区安委会副主任、交通支队支队长刘军任主任
区城管大队队长温瑞杰、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刘长顺、区教委副主任赵俊石、区精神文明办副主任谢忠明、区政法委流第1页共9页管办副主任李长富、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副支队长林群、区安监局副处级调研员曹永军任副主任
(五)各镇乡、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