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发言稿XX县区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首都城市形象,根据《首都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XX县区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2011至2015年)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为主题,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持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并建立完善文明出行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首都城市文明形象,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二、组织领导(一)XX县区文明交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安委会主任、副区长祝自河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糜柏杨,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明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二)牵头单位。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区交通安全委员会。(三)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社会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流管办、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公路分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交通支队、消防支队,驻区部队、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秦铁路茶坞工务段。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相关社会团体。(四)区文明交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由区安委会副主任、交通支队支队长刘军任主任。区城管大队队长温瑞杰、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刘长顺、区教委副主任赵俊石、区精神文明办副主任谢忠明、区政法委流第1页共9页管办副主任李长富、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副支队长林群、区安监局副处级调研员曹永军任副主任。(五)各镇乡、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驻区部队和住区单位要按照区文明交通行动领导小组模式,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领导小组,相应职能部门为小组成员,加强本辖区文明交通行动的组织领导。三、工作目标通过全区动员、全民参与,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全面提升首都城市文明形象、全面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全面提升交通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环境水平。广大市民要自觉摒弃“十大交通陋习”:1.强行超车、随意并线;2.加塞抢行;3.不礼让斑马线;4.开车打手机;5.不系安全带;6.乱鸣笛;7随意向车外抛撒物品;8.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9.非机动车闯灯越线;10.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执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酒后开车;2.闯红灯;3.交通肇事逃逸;4.无证驾驶;5.伪造、变造、遮挡、不安装号牌;6.超载、超速、闯禁行;7.违法停车;8.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公交专用车道;9.机动车不按规定检验违法上路;10.“黑车”、“黑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载客。四、阶段划分第一阶段。自2011年2月中旬至2011年6月底。各镇乡、第2页共9页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并制定细化方案,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迅速掀起宣传、整治高潮,营造良好氛围,使“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底。坚持建管并举、宣管结合,持续不断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和集中整治行动,“十大交通陋习”和“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交通服务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显著提升。第三阶段:2013年至2014年底。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治本,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难题和顽症痼疾得到有效解决,推动文明交通行动向更高层次发展,基本实现“四个全面提升”。第四阶段。2015年全年。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成效,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使文明交通程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五、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一)全面动员部署,党政机关带头,社会群众广泛参与1、层层动员部署。召开全区大会,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强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启动实施。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