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家园工作方案今年“6〃15”特大洪涝灾害给我乡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重建家园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为使我乡重建家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克服“等、靠、要”依赖和懒汉思想,做到重建家园与救灾复产两不误;严格执行国家救灾救济政策和法纪。围绕“2011年元旦前全倒户搬进新居”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重建家园工作。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为切实抓好重建家园工作,顺利如期完成,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蛟洋乡重建家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政府乡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政府文书、纪委委员)(民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村镇规划站站长)(扶贫办主任)(国土所所长)职责。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全倒户(重危房户)重建家园工作。三、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重建家园任务的村,特别是灾情严重,重建家园任务重的村,必须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加强对这一工作的有力领导,干部要了解熟悉重建家园户的情况,做好跟踪、督促、协调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户责任制,明确指定哪位领导、干部联系哪些重建家园户,切实做到第1页共3页有领导有落实。(二)积极筹措资金。重建家园工作以灾区群众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教育、引导灾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开展重建家园,开展亲帮亲,干部帮扶贫方式,充分发挥干部组织协调作用,动员引导重建家园户及其亲戚互相帮助。通过争取有关方面的援助、募捐等渠道,为重建家园筹措资金。(三)科学安排,安全建设。重建家园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尊重农民意愿,符合实际,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防灾抗灾能力结合起来。同时,做好安全措施,注重安全施工,加强建设质量,防止出现重建家园施工安全事故。在确保安全建设前提下,加快重建家园进度。四、时间节点要求及奖励措施(一)重建对象及县扶持政策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全倒无房户,灾民每人每月发给100元生活费用,每人先预发300元,口粮按每人每月30斤大米,由民政办发放,先发三个月,并发放灾民衣服。2、重危房户即经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户需拆除重建的危房户。全倒户、重危d级危房户均属无房户,重建补助标准为每户补助12000元,财保公司理赔1万元以内。确定全倒房、d级危房的以有人居住的房屋为准,无人居住的房屋及其它闲杂房不在补助范围。3、符合造福工程搬迁条件的补助2500元/人。4、已列入地质灾害监测点的搬迁补助对象,国土部门补助5000元/户。5、重建用地审批(集体所有制土地)。免收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费、新增建设有地有偿使用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土地测量费、土地放样核样费等费用。使用林地的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经申报调整后可使用生态林地。凡受灾无房户新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免收征地补偿费。住宅用地面积按3人以下每户80m,4-5人每户100m,6人以上每户120m;每户增加附属用地20m,畜禽养殖用地4m。允许先行使用土地,在6个月内补办报批手续。第2页共3页(二)时间节点要求及乡奖励政策1、2010年7月15日必须选择好重建安置地。2、2010年8月20日前打好房屋地梁。3222223、2010年10月1日前建好一层的重建家园户,乡财政对每户受灾户给予奖励500元。4、2010年12月30日前建好并迁住新居的重建家园户,乡财政对每户受灾户给予奖励500元。(三)其它有关要求1、需要重建房屋的全倒户、重危d级危房户按以上标准给予扶持,不足部分自行解决,不要求重建的全倒户、重危房户不予补助。2、符合五保户条件的灾民安排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原则上不再单独重建住房。五、严肃政策法纪,做到公平公正为使我乡重建家园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必须严肃政策法纪,杜绝办人情事,严禁出现利用这次洪灾骗取国家救灾资金的事情发生,一经发现,坚决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错报,做到公平公正,不因公平公正问题引发群众上访,确保重建家园工作如期完成,确保全乡社会保持稳定局面。附:领导、干部挂钩重建设家园户一览表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