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江西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技术规定(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我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工作,结合我省小(2)水库数量大、分布范围广、情况复杂、基础资料缺乏、无专业管理人员等实际,依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导则》、《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已建小(2)型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评估。坝高15m以上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遵守《江西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输水等建筑物。3、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工作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前,应成立大坝安全评估小组,评估小组成员由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技术专家共4名(含4名)以上组成,应有水工、水文、地质专业的专家,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1名。4、大坝安全评估的依据为有关规程、规范和评估专家组的现场安全检查成果资料、与水管人员(含参与建坝人员)的访谈记录及大坝历年运行资料和管理现状。上述资料的获取应力求准确可靠。5、大坝安全评估报告统一用表格形式编写,按照本规定编写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现场访谈记录报告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估报告。6、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一类坝:溢洪道泄洪能力满足要求,遇大暴雨洪水能安全下泄;运行期未出现漫顶或接近坝顶的洪水位;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大坝整体稳定安全的裂缝及沉降,大坝渗漏量很小,能正常运行的大坝。二类坝:有下列情况之一但不影响大坝安全运行的,即病害水库。①大坝存在裂缝,但深度较浅、开度不大;坝体有局部不正常变形或沉陷。②大坝存在渗漏现象,但渗漏量较小、渗漏水为清水,即未产生渗透破坏并在运行期相同水位下渗漏量基本稳定。③大坝存在较大范围白蚁等生物危害,但未形成贯穿性通道。④坝内涵管未经妥善处理,出口有渗漏现象,但不致产生接触渗漏。⑤溢洪道不配套(如下游无消能防冲设施),影响正常运行,但不影响洪水安全下泄。⑥其它情况确认对水库大坝安全有影响。三类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病险水库。①水库运行期曾出现过漫顶或接近坝顶的洪水位。②大坝存在严重裂缝或贯通性洞穴,大坝曾出现过大面积滑坡仅作简单应急处理,大坝整体不稳定,不能正常蓄水。③坝基已发生渗透变形(如出现泡泉等);大坝出现严重渗漏或渗漏量虽不大却在相同条件下呈逐年较大幅度增大,大坝下游坡有大面积散浸或湿润区,已发生渗透变形现象。④大坝存在严重白蚁等生物危害,已影响正常蓄水。⑤坝内涵管断裂或管壁漏水产生接触渗漏,已引起大坝渗透变形(如涵管位置上部坝体出现塌陷坑等)。⑥溢洪道存在严重问题,或无溢洪道等专门泄洪设施,不能安全下泄洪水;闸门启闭设备不能正常运用。⑦其它情况确认大坝已不能安全运行。二、现场安全检查1、现场安全检查由评估专家组会同水库管理单位共同进行。2、检查内容包括查阅工程勘测、设计、施工与运行资料,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3、现场检查主要对象是大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建筑物,主要内容为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稳定的项目。4、现场安全检查报告由评估专家组编写。5、现场安全检查报告为附件一表格形式。三、现场访谈记录1、与水库管理人员(包括参与建坝人员)的访谈是弥补小型水库基础资料和运行资料缺乏的重要手段。评估专家组应要求水库管理单位尽量寻找当年参与建坝人员和历届管理人员,在评估时共同召开水库建坝与运行管理专题会议。2、会议记录要求详实,并应附有初步分析意见,作为大坝运行管理评估和确定大坝安全类别的依据之一。3、访谈记录报告为附件二表格形式。四、大坝运行管理评估1、小型水库大坝运行管理目前仍是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与除险加固同等重要。若工程现状和大坝运行管理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