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整治方案为做好全市商品质量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市场商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商品质量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市场商品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进一步提升全市商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安全。(二)工作目标。用3个月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集中整顿,规范一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查处一批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监督一批市场主体健全落实经营自律行为,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典型案例;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监测检验力度,构建全市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检验检测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商品的全过程监管,使商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推动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局面,切实把我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整顿重点此次专项整顿要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务求实效。以枝XX县区、镇街道集镇所在地、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质量违法、不履行经营主体自律责任行为为重点内容,以食品(奶制品、粮食制品、调味品、食用油、食用鲜活农产品等)、农资(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以及其他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电线电缆、板材、钢筋、家用电器、成品油、液化气等)为重点品种。三、整顿任务重点就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第1页共4页(一)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一次市场主体清查,查处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非法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生产经营资质资格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主体。(二)商品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伪造、冒用产品标志行为;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限用物质超标行为;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食用农产品添加违禁物质和药物残留行为等。(三)市场主体不履行经营自律责任行为。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以食品、农资以及家用电器等重要商品为重点,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开展一次市场主体履行法定经营自律责任情况检查,监督其切实履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查验记录等经营责任,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拒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四、整顿措施(一)强化部门监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重点商品监管和重点商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确保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质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生产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全面加强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监管,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药品等质量监管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及餐饮环节监管工作;农业等涉农部门要加强食用鲜活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指导和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增强商品质量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公安部门加大商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顿行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二)统一开展商品质量检测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次专项整顿确定的重点商品,集中开展商品检测检验,全第2页共4页市不少于200个批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奶制品、粮食制品、调味品、化肥、农药、电线电缆、板材、钢筋、金银首饰、成品油、液化气等品种检测;质检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相关重点产品和小作坊加工产品以及其他涉及计量标准商品的检测;卫生部门负责餐饮、宾馆饭店、美容美发等行业使用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