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安保计划策化会议记录时间:2008年3月2日地点:项目部会议室会议主持人:王根林出席会议人员:周顺芬、朱明辉、陈利兵、刘海彬、范伟杰、徐宝成、黄志荣、陆梅林、杨扬、陶继东、姜品其、吕锦高、张鸥、韩涛、姚宝龙会议主题:项目部安保计划策划会议项目经理讲话:今天召集我们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开个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策划即将开工的A15公路3标工程的安保计划,会议有三个议程。一、先组织大家学习DGJ-903-20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根据上海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2004年4月1日后报监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DGJ-903-20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因此,在执行该规范前,我就本人通过学习DGJ-903-2003规范后,谈一些体会。第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概念(术语第3、4页)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项目经理部和建筑企业对承建项目相关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的管理。它包含为制定、实现和保持项目经理部安全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工程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作用:在市场竞争中可提高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提高满足相关方要求的能力;提高工程项目部自身素质;扩大商机;显示一种社会责任感。制定安保体系的根本目的:(总则第1页)指导项目经理部建立一套系列化、程序化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自觉遵循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要求,改善和优化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条件,形成和减小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第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是一个什么规范(一)是一个地方性的管理规范(上海市管理性的框加规范)。(二)是重点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行为的规范。(三)是强调以人为本的规范。(本次修宪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四)是体现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制度、措施化的规范。1、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日期、留存);2、要有各类安全、文明施工、治安综合治理、防火管理制度;3、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要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要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度;6、要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五)是着力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规范。(六)是注重工程的特点和关键过程以及危险的部位监护、控制的规范。第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的由来为了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以期获得更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海市建设行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际劳工组织第167号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在学习和总结国内和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起草,经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于1998年8月10日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颁布为上海市地方标准。名称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统一编号为DBJ08-903-98,该标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后,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在总结几年的贯标推行实施经验,广泛听取贯标单位和专家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了该标准。将“标准”改为“规范”。经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于2003年3月8日颁布,定名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903-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原DBJ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同时废止。第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的基本结构和思想(一)规范的文本结构本规范共分正文三章(第一章总则第1页。第二章术语第3页、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第5页)、附录一个(第18页即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三章(第1、3、4页)。1、正文。(1)总则:(1.0.1-1.0.3)对标准的目的、适用范围、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项目经理部与建筑企业在贯彻本规范时的关系,工程项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贯彻本规范时的关系作了说明。(2)术语:(2.0.1-2.0.15)共给出危险源、环境因素、事故、险肇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