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篇第一篇根据2月24日省总队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统一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及总队下发的《关于开展“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赣公交管[2012]44号)要求,为迎接全国“两会”召开,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有影响或引发社会关注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交通拥堵,为全国“两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国“两会”前全县公安交警部门“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行动时间2月28日至3月1日。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群众反映最强烈、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大队成立全县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副政委、交警大队长朱明星任组长,教导员吴路平为第一副组长,副大队长李富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均为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大队秩序管理中队,由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期间工作的指挥、协调、调度。四、工作措施(一)充分发挥检查服务站(点)作用。各路面执勤单位要继续启动我县市际执勤服务点(昌万公路瑞洪原收费站),按照“定岗位、定人员、定任务”的工作要求,实行全天不少于16小时的勤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7座以上客车、危险化学第1页共6页品车辆等重点车辆的逐车检查登记,确保做到力度不减,落实民警上车检查制度,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黄金埠中队、乌泥中队、古埠中队要在本辖区交通流量较大的国、省道设置临时交警执勤服务点,切实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客车超员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集中整治超速违法行为。科技中队要将全部测速设备全部投入路面使用,围绕超速行为多发高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按照“点上测、线上巡、卡上查”的要求,与相近执勤单位协调联动,大力开展整治工作,严查严管车辆超速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加大巡逻管控密度,发现超速行驶时,通过拉警笛、喊话等方式提示驾驶人减速慢行。对超速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扣分的坚决扣分,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对于超速50%以上的中型以上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三)集中整治超员违法行为。各执勤单位要继续发挥市际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交警执勤点的作用,对过往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开展过滤式检查,切实强化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逐车检查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六必查”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客运车辆通行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巡逻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超员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超员客车,要责成客运公司、车主在当地及时租赁转运车辆转运超载乘车人,并承担转运费用,不消除超员违法行为的绝不放行。对超员20%以下的,一律记6分;对超员20%以上的,一律上限处罚、记12分,并扣留驾驶证,当场告知驾驶人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对调查发现两年以内有其他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四款规定,对客运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四)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各辖区中队要结合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在重点路口、路段、时段以及重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定岗、定人、定责,加大查控力度,提高查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XX县区乡道路的管控,严格查处酒后驾驶摩托车、第2页共6页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行为。要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多警种联合执法等方式,扩大勤务覆盖面。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