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各党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进一步加大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力度,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运组发〔**〕4号)精神、《关于印发〈关于破解党员管理工作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运组通字〔2015〕12号)XX县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新组发〔2015〕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稳妥慎重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确保处置结果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置恰当、手续完备、客观公正,做到处置有据、有序、有效。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妥善处置、健全制度等办法,探索形成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提升**形象、促进富民强镇,推动“富裕**、文明**、和谐**、魅力**”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与区别对待相结合,根据不同领域、行业、岗位党员的特点,分类制定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分类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程序规范、处置恰当、手续完备。(三)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第1页共6页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不断提高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四)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教育帮扶与组织处置相结合,以教育帮扶为主,组织处置为辅,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和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三、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努力营造一种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浓厚氛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30日)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加强研究,细化程序,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2、宣传发动,安排部署。镇党委召开安排会后,各党支部要组织召开本单位部署会,全面安排部署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广泛动员全体党员参加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大力宣传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方法步骤,让每一名党员都知晓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努力在全镇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3、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各党支部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让广大党员搞清楚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搞清楚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和处置方式,搞清楚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意义和办法,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思想,防止走形式、出偏差。(二)调查摸底,初步掌握一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的基本信息(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第2页共6页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本人签字确认、支部签署意见、党委备案留查的方式,开展一次党员基本信息核实,组织党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核实表,全面摸清每一名党员的基本情况;通过查阅党员档案、党支部会议记录、党费收缴登记簿,全面摸清“三不”党员情况。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建立党员台账、流入党员台账、流出党员台账、“三不”党员台账、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