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各党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进一步加大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力度,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运组发〔**〕4号)精神、《关于印发〈关于破解党员管理工作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运组通字〔2015〕12号)XX县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新组发〔2015〕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稳妥慎重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确保处置结果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置恰当、手续完备、客观公正,做到处置有据、有序、有效
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妥善处置、健全制度等办法,探索形成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提升**形象、促进富民强镇,推动“富裕**、文明**、和谐**、魅力**”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与区别对待相结合,根据不同领域、行业、岗位党员的特点,分类制定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分类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程序规范、处置恰当、手续完备
(三)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第1页共6页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不断提高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