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厅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xx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控制和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抗灾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干部职工生命、国家税款和其他财产安全,确保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税收工作秩序,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包括:(一)社会安全性突发公共事件
主要指税收征纳关系重大冲突;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社会人员到税务机关滋事;干扰税务机关正常办公的其他事件
(二)自然灾害性突发公共事件
主要指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直接灾害和次生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他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自然灾害
(三)事故性突发公共事件
主要指交通事故;电力、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办公楼、税收票证、发票存储场所、机关食堂、职工宿舍火灾以及其他灾害等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指可能造成干部职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共健康事件
此外,还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xx单位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做到常备不懈、超前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第五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及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稽查局、各股、室、所、办税厅负责人担任
应急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
第1页共5页第六条xx单位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是: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和新闻发布,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的落实、经费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后勤保障;办税服务厅各类税收统计资料,税收票证、库存发票的安全管理;征管股负责税收征管秩序的维护和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