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薪酬与制度研究中期报告》公务员薪酬制度研究读书笔记一、相关理论综述二、中外实践比较1.美国政府对公务员的绩效评价不只是适应形势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它从法律法规到政策都作出了一套完整的规定,以保证对公务员绩效评价制度的有效施行。美国法律在第5部分第43章中规定,要给公务员确定关键绩效指标并用精确的方法进行衡量其工作绩效,用“不可接受的绩效”的判断结果作为没有满足绩效标准的,这个绩效标准在关键性绩效指标中可以是一个方面的,也可以是多方面的。这条法律规定表明,公务员的工作必须达到相应的绩效标准,即“保留绩效标准”,对于未达到者,将以“不可接受的绩效”来给予降职或调离的行政处罚。因此,在实践中,就出现了用“达到/未达到”的绩效评价方法来判断公务员的工作绩效是否达到了标准。在这样的绩效管理中,制定任何高于“保留绩效标准”的绩效标准都是违背法律初衷的,法律的根本意图是制定适合公务员,但又具有一定的难度的“保留绩效标准”。[胡晓东,刘兰华.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绩效评价及其启示[j].中国行政管理,2012,(02):99-103]2.三、存在问题分析1.现行的公务员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在公务员总薪酬中的份额较小,由中央财政支付,而各项补贴、津贴一般占公务员总薪酬的60%-70%左右,且由地方财政安排,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果某一公务员月职务工资是2000多元,那么,其月津、补贴收入一般有5000-6000元左右,这与国际上公务员津贴在其总薪酬中约占10%-40%[高永华,俞阎红.中外公务员养廉制度的比较与思考[j].检察实践,2005,(04).]左右的比例显然是不一致的。2.从本质上来看,就是目前有关我国公务员薪酬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作为法律依据,但其中有关公务员薪酬的规定,原则性较强,缺乏可操作性,各级公务员的薪酬水平尚未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用法律来管理国家公务员薪酬仍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王涛.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方向[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11):194-195.]迄今为止,我国尚无一套系统、完整的《公务员薪酬法》能对公务员薪酬体系的单一性和确定性标准提供法律保证,由此也很难从根本上杜绝一些地方或部门在薪酬上的集体腐败现象。3.在目前公务员实行的职级薪酬制度中,级别与职位较高的公务员收入较高,而实际消费却较低;现在,地位越低的公务员,收入越低,可交通、通信、医疗等各种支出反而更大。这样的一升一降,导致公务员队伍中的贫富差距进一步被拉大。公务员职务补贴与职务消费差距过大这一制度缺陷是造成这一后果的根本原因。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费出国三项开支一年总数达9000亿元以上,几乎相当于全国财政收入的30%左右。其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年“官车”支出达4000多亿元,全国每年公款吃喝超过2000亿元,二者共消耗财政资金达6400亿元之巨,大致相当于财政收入的20%,相当于3个三峡工程的建设费用。而造成目前这种乱象的根本原因,除去薪酬制度及其考核制度本身的缺陷外,还有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的漏洞,尤其是现行职务消费的监管制度约束力不强、责任追究制度不能有效的实行。[高彩萍,李景平.对“公务员薪酬乱象”的思考[j].行政与法,2013,(01):10-15]4.由于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是以职务与级别作为公务员薪酬的依据,并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但这一公务员职位分类过于单一,在薪酬分配中并不能体现出职位的专业化等特点,对公务员的激励明显存在不足。从国际上来看,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总趋势是朝着强调专业化方向发展,如美国对联邦公务员分为一般行政人员、高级行政人员、行政长官、国会人员、司法人员、邮政人员、蓝领工人等九类公务员,且不同种类及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对应不同的工资级别和档次。5.首先,我们的研究显示,在过去数十年间,经过6次大幅度调薪,公务员的薪酬已有实质的改善。从调薪的效果看,库克所说的“低工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