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兰山中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根据兰州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各级文件,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学生在校时间方面: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学生春冬季在校时间上午为7时30分至11时55分,下午为14时至16时50分;夏秋季在校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为14时30分至17时10分,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学生作业布置方面:我校教师为学生留的家庭作业量适中,学生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1.5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三、教辅资料使用和管理方面: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材和教材配套练习册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四、收费和财务管理方面: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除代收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作业本费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学校未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3.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每一项1000元以上经费的开支都经校委会成员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大额经费的开支都经和平学区的同意后执行。每一项购物都货比三家,达到货真价实的要求。五、招生和学籍管理方面: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个别外地来学生也能无条件接受就读。招生后,我们按照新生毕业测试成绩均匀搭配,由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资料更新工作,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现在我校各班学生人数较少,最大班级学生为47人,没有大班额。2.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六、考试和评价工作:我校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未组织参加没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七、教师教学行为管理方面: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从目前情况来看,不存在有偿补课行为。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县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