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中有效性教学措施及评价方式关于音乐课堂评价,许多专家和学者都进行过科学、客观、系统的阐述,但对于教师在课堂中如何对学生的反馈进行有效评价却很少有人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
确实这一步是非常复杂而有争议的,如果不考虑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总是用“错”和“对”来评价,那将违背新课程的理念,会打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长期下去会造成学生对音乐的厌恶之情;如果总是用肯定的语言来激励学生,而有错也不否定,那将会造成学生对音乐知识的错误认识
音乐原本就是和谐悦耳的旋律,音乐课堂更应将和谐与完美表现的淋漓尽致,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渠道,在课堂中教师对学生充满艺术性的评价将是学生学习的巨大动力
所以音乐教学中如何对学生的反馈进行合理评价,让音乐教学更具有效性是当前新课程中我们应关注的问题
实践证明,教师要合理构建课堂评价模式,必须站在尊重、宽容、真诚的心理平台上,以自己丰厚的文化底蕴为基石,从理解、沟通出发,和学生进行及时的交流,根据学生不同的回答,不同的个性分别作出不同的评价
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激励学生,促使他们树立终身学习的信念
所以,我认为在新课程下的音乐课堂中,课堂评价的有效开展,必须把握好以下的评价尺度
一、把握好激励与赏识的主导性新课标中明确指出,音乐课程的评价应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
那么,如何把握好课堂中的教学评价,使它充分发挥好“激励与改善”的功能呢
实践表明:教师激励的语言和赏识的心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可见“激励与赏识”在课堂评价中处在主导地位
反之,在课堂评价中运用了激励与赏识的语言,就能发挥它的有效作用吗
曾听过这样的评价案例:有一次我听一堂音乐欣赏课,从聆听——表现——创编步骤非常完整,教师的评价语言从“你真棒”,一直到“你真行
好样的……”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你真棒”出现了十二次,你真行
出现了八次,你真聪明
出现了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