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保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切实提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工作的部署,现就加强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健全完善全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均等化;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夯实基础;坚持政府主办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坚持属地管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步推进。(三)总体目标。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劳动关系协调为重点,有效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完善服务设施,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今年8月底,在全区建立起以区人力资源市场为龙头,辐射街镇、管区、行政村(社区)的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网络体系,构建起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信息化系统,努力实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二、机构设置、人员和经费来源统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名称。街镇公共服务平台统称人力第1页共7页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区、社区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行政村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点,并聘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所在街道人民政府的全额预算副处级事业单位,接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接受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服务站和服务点由所在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理和监督。基层服务平台采用区统一设计的标识,由区统一制作,悬挂于办公场所。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经费来源,确保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原则上每6000名服务对象配备1人,每个街镇一般不少于10人,街镇编制内工作人员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确定比例承担。服务站所需工作人员由管区内部调剂,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每800名服务对象配备1人,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一般配备1至2人,由所在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理和监督,经费原则上由区、街镇两级财政按确定比例分摊解决。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所需工作人员,可由街镇从现有或者乡镇机构改革、撤乡并镇富余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调剂使用,也可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街镇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渠道面向社会聘用。原从事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街镇、管区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经考评合格者,优先聘用。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责(一)街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主要职责1、就业服务。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第2页共7页发管理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审核上报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