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范围1
1本制度制定了保证安全动火作业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本制度适用于临港热电有限公司及所属部门燃油系统、汽轮机、变压器及重要辅机的油系统;中控室、开关室、继电保护室及其电缆层;危险品仓库、点火油库及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的设备系统、生产现场的动火工作
3本制度适用于临港热电有限公司及所属部门动火作业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0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14
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3职责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生产部、安环部负责动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4
1动火级别范围4
1根据动火(明火)作业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程度,分为一级动火区域、二级动火区域
1一级动火区域:特别危险区域及重点要害部门
1油区内、油泵房
2燃油系统连接的管道本体,包括与其相关联的蒸汽管道
3主变压器的本体及油系统
4汽轮机油系统
5中控室、继电保护室、开关室、电子设备间及其下面的电缆层、电缆桥架
6运行锅炉的料仓
7危险品仓库、各类易产生易燃可燃液体、气体的空间内
8本公司明确制度的防火重点部位
9酸、氨系统及衬胶设备、管道上的工作
0炉后脱硫塔、布袋除尘、湿电等区域工作
2二级动火区域:危险性较大区域
1与油区可靠隔绝的燃油管道和相应与它连接的蒸汽管道或压缩空气管道;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