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市党政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委组织部、XX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后备干部,是指符合一定的条件、履行一定的程序选拔出来的德才兼备的拟作为市直部门、乡镇办党政领导班子人选的对象
第三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八)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第四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
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
(二)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下一级正副职;(三)局级事业单位和国有中二以上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根据其从事领导工作的资历,可列为一定层次的后备干部
(四)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乡局级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有两年以上基层领导工作的经历;(六)身体健康
第1页共6页第三章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第六条后备干部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副职1:1的数量确定
第七条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结构:(一)乡局级后备干部一般应以25岁至35岁的干部为主体,25岁左右的要有一定数量
乡局级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以35岁至40岁的干部为主体,30岁左右的要有一定的数量
(二)后备干部名单中,比较成熟,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同级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