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5月13日)同志们: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进一步加强改进招投标管理的措施办法,努力构建招投标“阳光平台”新机制和招投标领域防腐保廉体系
刚才市招管办广强主任传达学习了《邹城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市法院和北宿镇分别介绍了经验做法,一会姚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充分认识加强改进招投标监管的重要性实行招投标集中监管是源头治理腐败的新举措,是政府管理的一项工作创新
我市招投标集中监管运行三年来,共监管各类招投标活动550宗,成交额41亿元,为政府增收节支3
7亿元,纠正不规范行为100余起,充分展示了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形象,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增收节支,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济宁市孙守刚书记专门作出批示:“邹城市搭建招投标监管平台具有方向性的意义”,随后在济宁市推广了我市的主要经验做法
回顾三年来工作开展,一是统一运行规则,实现了招投标活动阳光运行
先后出台了《邹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邹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的通知》等40余项规范性政策文件
加大科技投入,增加系统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解决了监督不力的问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招投标办事流程和部门协调监管机制
二是严把六个关口,实现了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紧紧围绕招投标活动主线,严把招标文件审查、信息公告发布、合同审查备案、投诉举报受理、市场准入黑名单管理六个关口,有效预防和遏制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年来,外地企业累计来我市参加投标达834家次,中标企业166个,中标金额达3
7亿元,立案查处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