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查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月正值春播大忙季节,承包户开始在自己的承包地上耕种,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也呈多发态势,针对这一情况,五九七农场党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要求农场综治办、司法分局把此类纠纷作为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重点工作来抓,集中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综治办、司法分局的工作人员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进区入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排查可能引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各种隐患,及时调处矛盾纠纷,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通过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既化解矛盾纠纷,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管理区有一块2.8晌泄洪渠地,2005年由刘某承包种旱田,曾因承包经营权与本站居民谢某对簿公堂,刘某胜诉。为了避免与谢某再发生冲突,刘某几年里都将此地转包了他人。而谢某及妻子在2009-2010年采取无理取闹方式擅自耕种了两年,且未交缴承包费,2011年谢某要将这块地改种水田,而新的承包人张某则无在可种了。为这事谢某和张某多次发生争执,找到了管理区调委会,经分析,认为纠纷关键在于这个地块的承包权的归属。找准纠纷产生的根源后,综治办、司法分局的同志立即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纠纷产生的主、客观因素,制定调解方案。为了及时化解矛盾,调解人员多次深入作业站,听取职工和双方意见,先后几次主动约请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沟通,宣传《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综治办和司法分局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终于在2011年5月20日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按照协议书要求,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归张某所有,张某于近日与农场签订承包合同,张某支付谢某整地补偿款1000元。纠纷的成功调结,三方当事人满意,工作成效受到管理区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