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理及审批制度为了规范企业协议管理工作,保证企业及时、有效地控制项目开发过程中各项成本,最终实现项目成本控制目的的管理目的。一、协议的起草1、所有的协议,必须由企业有关业务操作部门编写起草,不得由施工单位编写、我企业审查的方式。2、对于招标项目(包括工程和材料设备采购),应在招标阶段拟好协议条款,作为标书的构成部分;3、工程部(营销部)根据实际制定企业原则协议文本;协议文本中应包括有关协议承包内容、承包方式、承包价格、工程进度款支付、工期、质量、进度、双方责任及义务、竣工验收预(结)算方式、索赔等条款以及有关等方面的条款;所有原则协议文本均须由企业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才能定稿。4、原则协议文本定稿后,报办公室立案;在实行过程中,应不停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对协议原则文本对应条款进行修改。二、协议的审批及签订1、与工程有关的协议工程部起草后有工程部先进行内部审核,其中造价工程师、现场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要进行审核,然后报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与营销(广告制作等)有关的协议由营销部起草先进行内部审核,然后报财务部、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核。2、对于企业进行招标的施工及采购项目,协议文本应保持与招标文献中对应条款的一致性;如有变动,应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将协议文本(包括有关资料)上报一份给办公室立案。3、所有协议正式签订后,应上报给办公室立案。4、协议定稿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签订。三、协议的交底1、协议正式签订后,财务部和工程部或营销部共同负责组织协议交底工作。2、交底对象为工程部(营销部)有关人员、财务部有关人员、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及预算员等。3、交底内容为澄清疑问、讲解重要条款,尤其是签证的范围及前提条件等。四、协议履行状况跟踪1、协议正式签订后,各分管部门应对协议履行状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在跟踪时应多与履行协议的有关人员进行交流,理解协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歧,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2、各分管部门应将跟踪过程中得到的反馈信息加以搜集、整顿,形成《协议履行状况跟踪登记表》,并上报给有关领导。3、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协议价变化较大的状况,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应会同财务总监对详细状况进行分析,出具初步意见,并形成《协议造价变更跟踪登记表》,报总经理审批。4、根据搜集到的反馈信息,各分管部门对原则协议文本进行修订,不停完善协议条款。五、协议的信息管理及保管1、企业办公室负责对所有协议(含招、投标文献)进行登记、编号及保管,并将协议的重要资料输入电脑,以以便查阅。2、协议签订的原件企业至少留有3份,协议签订后办公室保留一份原件,财务部保留一份原件,其他有关部门保留各自的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