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协议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协议管理,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建设行为和建设程序,保证协议管理的严厉性和程序性,根据河北省交通厅有关规定,结合廊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合用于公路项目(如下称本项目)的路基桥涵和路面工程的协议管理
本项目波及的房建工程、交通及沿线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的协议管理参照本措施执行
协议种类包括了设计征询、科研与试验检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廉政、安全生产协议以及上述协议对应的附件部分等;也合用于参建单位签订的分包协议、设备材料采购协议等
本措施中采用的名词概念的定义和解释与波及的招标文献一致
第三条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献已得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并且已列入河北省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设计、监理、施工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协议关系,其他协议文献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施工协议文献包括如下内容:协议协议书及附件、中标告知书、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协议专用条款、协议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书附表和构成本协议构成部分的管理措施等
同步,协议双方在协议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形成的协议文本、往来信函等文字材料,也均为协议的构成部分
协议文献应由有关单位协议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廊涿高速公路筹建处(如下简称业主)作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项目执行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实行
业主协议科详细负责本项目协议管理工作
第六条协议管理实行履约监管制度;重大协议核备制度;协议审核制度;协议用章管理制度;协议台账和记录报表制度;协议档案管理制度;协议责任追究制度
协议业务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协议履行状况进行检查
对在协议履行中严重违约,不诚实守信的负责人予以通报,并上报省交通厅记入诚信档案
第七条协议文本的语言应严谨、简洁、精确
协议文本中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