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操作说明应用操作说明一、学籍注册管理1、学籍信息采集范围采集以下所有学校的学生: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籍随人走”的规定,特别强调,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学生实际在哪所学校就读,就应该在哪所学校建立学籍。开始学校派发纸质采集表学生或者家长填报班主任核对信息学校学籍主管领导核实信息学生信息录入Excel模板学生信息录入Excel模板家长、学生确认签字结束2、纸质数据采集流程数据采集的三次确认,保证数据的真实及准确性。3、关于学籍建立的三种情况在校生注册:该功能在首次数据采集完成后,由省级部门控制该功能的开启和关闭。新生注册:特指小学一年级学生学籍建立。(必须等上一学年的毕业升级工作完成后,才能进行操作)来华归国学生注册:特指来华人员子女或海外归国人士子女在我国就读的学生学籍注册。为来华学生及归国人员学生建立学籍。可用excel模板导入,也可以逐个录入。4、Excel模板录入红色字段必填,黑色字段选填。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户口所在行政区划代码取前六位,后六位补0。模板检查,如有错误,可查看错误信息。4、Excel模板录入5、学籍注册管理流程图开始学籍录入学校主管领导核办学校上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正式学籍生成学籍号问题学籍系统自动查重6、学籍号生成规则临时学籍号: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正式学籍号:有身份证号:G+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J+身份证号生成规则。二、问题学籍处理问题学籍类型及处理方式: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号错误:该类处理方式是变更和删除。有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有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无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无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1、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图开始学籍管理员提交删除申请学校主管领导核办结束如果确认删除的是学籍主管部门已核办后的问题学籍,则需要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才能成功删除。问题学籍删除开始学籍管理员提交变更申请学校主管领导核办结束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问题学籍变更问题学籍变更核准后,系统会自动再次查重,查重没问题后,才会成为正式学籍。1、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图开始学籍管理员提交佐证申请学校主管领导核办结束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问题学籍佐证如果双方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都确认辖区内的学生无误,且核办都通过,则需要其共同上级进行最后的仲裁。1、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图材料格式:doc、rar、jpg,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M。但可上传多个文件。三、关键数据变更全国学籍系统中关键字段由省级总体设置,地市级、区县级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关键数据项。由学籍主管部门设置的关键数据项需要变更时,须提交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或户口簿),且必须由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变更信息才会生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变更后系统会自动进行查重信息变更后系统会自动进行查重,,可能会成为问题学籍)可能会成为问题学籍)其他未设置的数据项均为非关键数据,学校可以直接在“学籍数据维护”中进行维护,不需要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办即可生效。如果有身份证号,且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按照身份证号进行查重;如果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无论身份证件号中是否填写数值,系统都会按照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进行组合查重。对于学生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和学籍部门留存。11、系统自动查重的规则、系统自动查重的规则2、关键数据变更流程图开始学籍管理员提交变更申请学校主管领导核办结束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和问题学籍中的变更流程基本一样,但是操作对象不同。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的正式学籍,如果学校要删除,则学校先要在“在校生查询中”,选中学生提交删除申请,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才能生效。如果主管部门核办未通过,学校...